教育訓練委員會暨辦訓人員
培訓架構

組織分工
為進行本會訓練管理系統的建立、實施與維持,成立教育訓練委員會,理事長為訓練管理代表,並設立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二名。本會敦聘考試院考選部邱前部長華君教授為教育訓練委員會主任委員,本會副理事長暨臺中科技大學應用中文系林前所長翠鳳教授為副主任委員,履行訓練管理的建立、實施和維持的職責。另聘本會副理事長桃園明聖道院郭總幹事先全先生與本會常務監事暨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王委員榮顯教授為專業顧問。茲將訓練相關人員之職責說明如下:
教育訓練委員會 |
組別 |
工作項目 |
理事長 |
- 安排年度訓練計畫。
- 主持訓練相關會議。
- 督導、審查、核准教育訓練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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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員 |
- 品質管理手冊定期查核。
- 與利益關係人討論教學規劃。
- 指揮、綜理所有教育訓練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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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員 |
- 考核各組職務能力。
- 跨組進度追蹤、溝通協調。
- 代理、襄助主任委員處理教育訓練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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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顧問 |
- 品質管理手冊內容維護。
- 上課過程執行與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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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 |
- 負責人才發展品質管理手冊之制定、修訂等作業,均依「文件及資料管理作業」之規定,呈報本會理事長核備後發行。
- 確保訓練管理系統要求的流程得到建立、實施和維持,並予文件化。
- 向最高管理層報告訓練管理系統的績效和任何改進的需求;除履行上述職責之外,應再負責監督下列階段:
(1)確定訓練需求
(2)設計和策劃訓練
(3)執行訓練
(4)評估訓練結果
- 負責訓練工作推動及過程監控,並對外溝通工作。
- 主要辦訓職責:
(1)經營目標訂定與訓練規劃。
(2)召開辦訓績效檢討會議。
(3)督導訓練課程執行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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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組 |
- 任務與功能
(1)有關各業專業技術管理之理論與實務研究
(2)課程訓練需求調查
(3)課程規劃與設計
(4)新聘師資評選
- 本組職責分工
訓練組組長
(1)訓練課程內容規劃與設計。
(2)課程規劃相關制度初審。
(3)擬定學員遴選招生計畫。
訓練組組員
(1)訓練課程執行與落實。
(2)擬定課程規劃相關制度。
(3)學員遴選與課程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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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組 |
- 任務與功能
(1)課程教案與發展
(2)教材編訂與審查
(3)師資遴選與評估
(4)教學方法遴選
(5)課程招生與資料建檔
(6)輔導學員與訓後動態追蹤
- 本組職責分工
會務組組長
(1)訓練課程執行協調安排
(2)學務與課務相關制度初審
(3)教學品質檢討與改善建議
會務組組員
(1)協助訓練課程執行相關事務
(2)擬定學務與課務相關制度
(3)協助教學品質調查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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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職務能力
本會置有辦理訓練專職人員,每年定期規劃辦理教育訓練相關課程或派遣人員參加外部專業培訓(如TTQS課程或HR相關課程),本會之訓練承辦人員應具備執行訓練行政與專業訓練職能,並有工作職掌表及職能要求標準。
職務能力
- 訓練需求調查能力:具備訓練需求問卷設計與進行問卷調查的能力。
- 課程規劃能力:具備依據訓練需求調查規劃課程訓練內容的能力。
- 課程設計能力:具備依據課程規劃內容發展課程執行計畫的能力。
- 訓練方法規劃能力:具備依據課程執行計畫需求規劃教學方法的能力。
- 講師遴選能力:具備依據課程執行計畫遴選課程講師教學資格的能力。
- 教材評選能力:具備依據課程執行計畫遴選合適課程教學教材的能力。
- 諮詢服務能力:具備學員能力評估面談與課程諮詢服務建議的能力。
- 課程執行能力:具備訓練課程前中後檢核與教學過程監控的執行的能力。
- 課程滿意度分析能力:具備課程滿意度調查問卷設計與統計分析的能力。
- 訓練成效評估能力:具備蒐集彙整課程訓練成效與評估分析的能力。
專業訓練
- TTQS系統基礎課程。
- TTQS系統進階課程。
- 人力資源相關課程訓練。
基本能力
共通職能
- 服務熱忱的特質。
- 積極主動的特質。
- 主動學習的特質。
評估機制
【訓練人員職能評估辦法】
辦練管理體系圖
